EM-4可燃氣體報警器的安裝和校驗
北京錦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多年來,大量實踐證明,在正確選擇傳感器的基礎上,還應對檢測器探頭、聲光報警選擇適當安裝位置,并及時對系統出現的故障進行維護,才能起到系統應有的作用。
檢測器的安裝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《石油化工企業防火設計規范》第4.6.11條“在使用或產生甲類氣體、或甲、乙A類液體的裝置內,宜按區域和重點控制相結合的原則,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器探頭”。結合企業特點,公司將下列涉及甲類氣體或甲、乙A類液體的位置列為探頭具體安裝位置:壓縮機房;泵房;充裝車間;計量間;反應器、轉化器、發生器廠房,閥組區;管匯間地溝內;管道密集、可燃氣體泄漏不易發現且泄漏容易積酸場所;大型儲罐、儲槽周圍等。
可煤氣體探頭一般保護半徑為6—7.5m,但其安裝位置應盡zui大可能靠近泄漏點。安裝數量應根據場所面積確定。
可燃氣體的相對密度大于1.0時,探頭宜安裝在低處,距離地面隊2—0.5m為宜。可燃氣體的相對密度小于或等于1.0時,探頭宜安裝在高處,距離屋頂0.5—1.0m(不妨礙室
內其他作業)為宜。
室外探頭安裝位置應為該地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側。
探頭應采取防雨措施,并定期清理防水罩。
維護管理
公司報警器主管部門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,定期召開專題會議,研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,并及時做出處理。
確定報警器系統日常檢查、定期檢查的內容,并制定相應的檢查表。
明確公司安全防火、設備儀表、分廠車間、供應等部門在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的維護、安裝、計劃、采購、校驗等工作中的職責,并嚴格履行。
公司為每一臺套可燃氣體報警器建立管理臺帳。將性能、設定參數、安裝位置、驗修記錄等內容錄入臺帳。
EM-4可燃氣體報警器校驗
公司根據各檢測器探頭的安裝環境特點及檢測對象危險程度大小,每隔3—6個月對系統進行定期校驗。
標準氣要采用經計量認證的與被監測氣體相匹配的氣體。不同的被測量介質,所選的標準氣不同,報警點也不同。
校驗前,應確保探頭周圍環境無可燃氣體。否則,必須在做適當處理后,方可校驗。
當被監測氣體為烴類時,標準氣體為異丁烷,其次為丙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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